皮炎
皮炎是指由各种内、外部感染或非感染性因素导致的皮肤炎症性疾患的一个泛称,并非一独立疾病,其病因和临床表现复杂多样。皮炎和湿疹的概念及分类是皮肤科学术界一直有争论的问题之一,以往曾把二者作为同义语来用,并不严格区分,如有人将异位性皮炎也称为异位性湿疹等。现在多数的观点认为皮炎泛指皮肤的炎症,如接触性致敏、皮肤感染等,而湿疹专指某些非感染性炎症,同时将发病机制或临床特征相对明确者称为“某某皮炎”,而病因暂时不明确者笼统的诊断为“湿疹”。临床上常根据病因、发病部位或其他临床特征将某一特定的皮炎定义为某某皮炎,如接触某物质引起的称为接触性皮炎,内用药物引起的称为药物性皮炎等。湿疹则是个临时概念,一旦明确了病因,这一湿疹就应诊断为某某皮炎,而不应再诊断为湿疹了。
病因:
皮炎湿疹类疾患病因十分复杂,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:1、内部因素慢性感染病灶(如慢性胆囊炎、扁桃体炎、肠寄生虫病等)、内分泌及代谢改变(如月经紊乱、妊娠等)、血液循环障碍(如小腿静脉曲张等)、神经精神因素、遗传因素等。2、外部因素可由食物(如鱼虾、牛羊肉等)、吸入物(如花粉、尘螨等)、生活环境(如冷、热、干燥等)、动物皮毛、各种理化物质(如化妆品、肥皂、合成纤维等)所诱发或加重。
临床表现:
皮炎与湿疹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,通常可分为急性期、亚急性期及慢性期三种皮损。急性期表现为红斑、水肿,可伴有丘疹、水疱或渗出。病理表现为表皮细胞间水肿,海绵形成,表皮内水疱。亚急性期水疱、红肿及渗出减少,出现结痂及脱屑。慢性期以皮肤肥厚革化为主,可伴有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,组织病理表皮增厚,棘层肥厚,真皮乳头淋巴细胞浸润。上述三期间常无明显界限,有的患者可同时并存,也有的皮炎不一定要经历三期。上述临床分期不提示病因或发病机制,而根据病因、发病部位和临床特点,可以把能进行分类诊断的皮炎称为分类性皮炎(湿疹),如淤积性皮炎,脂溢性皮炎等;对于具备皮炎湿疹临床特点又不能进一步归类者称为未分类性湿疹(表1),各种不同的皮炎湿疹各具相对特异性的临床特点。
上一页: 没有了
下一页: 没有了